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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量刑

重大立功能不能减轻量刑

犯罪嫌疑人在抓捕归案后,面对警察的审讯,如实交待自己罪行的同时,揭发同案犯或举报他人的罪行,可以视为立功表现。立功表现按立功大小分为一般立功表现和重大立功表现。那么,重大立功能不能减轻量刑?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重大立功能不能减轻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所称重大犯罪重点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情形。重大立功表现是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犯罪分子的减刑方法。

  二、哪些属于重大立功的表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什么情况下能减轻处罚

  在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中,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况的,可以获得法院减轻处罚:

  1、应当减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减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7)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可以获得减轻处罚的情况,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在实践中,仍有很多多的情况可以获得减轻处罚的。如积极退赃、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等。

  以上就是关于重大立功能不能减轻量刑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立功表现属于可以减轻量刑的情节,因此是可以在量刑时减轻处罚的。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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