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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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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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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量刑

刑事诉讼开庭被告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检察院或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和审判。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出具传票,以各种方式送达给被告人,被告人收到传票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庭。那么,刑事诉讼开庭被告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被告可以拒绝出庭吗?为了解答这些问题,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刑事诉讼开庭被告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

  (1)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

  (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二、被告可以拒绝出庭吗

  1、起诉后,被告不出庭的,法院会区分不同的情况。视不同的情况,法院要么是缺席判决,要么是延期开庭审理,要么是中止诉讼,要么是终结诉讼。

  2、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刑事诉讼开庭被告需要准备哪些资料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从上文介绍可见,被告收到法庭的传票后就要准备应诉所需的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得拒绝出庭的。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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