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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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作案是一个法律名词,指的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刑法对于团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处罚要根据各自在案件中的地位进行责任的划分,分为主犯从犯和胁从犯等,不同的犯罪主体有不同的处罚。团伙作案的同案犯是同时判刑吗?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团伙作案的同案犯是同时判刑吗
依据我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团伙共同作案的,如果全部嫌疑人归案的,应该一起进行判决,如果只是部分归案的,并且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可先审判在押人员。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如何处理有同案犯在逃的共同犯罪案件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
据江西、安徽、浙江、福建、广东、黑龙江、湖北、陕西、河南、内蒙等地反映,有一些县、市公检法三机关在处理共同犯罪案件过程中,有的案件因同案犯在逃,影响了对在押犯的依法处理。其中有的超过法定羁押时限,长期拖延不决;有的不了了之,放纵了犯罪分子,引起群众不满。为了及时有力地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特对如何处理这类案件通知如下:
(一)公安机关应对在逃的同案犯,组织力量,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追捕归案。
(二)同案犯在逃,对在押犯的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该起诉的起诉,该定罪判刑的定罪判刑。
如在逃跑的同案犯逮捕归案后,对已按上项办法处理的罪犯查明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时,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对新查明的罪行进行起诉和判决。人民法院应依照刑法第六十五条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判处这类案件。
(三)由于同案犯在逃,在押犯主要犯罪事实情节不清并缺乏证据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依法报请延长羁押期限、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办法,继续侦查,抓紧结案。
(四)由于同案犯在逃,没有确实证据证明在押犯的犯罪事实的,或已查明的情节显着轻微的,应予先行释放,在同案犯追捕归案、查明犯罪事实后再作处理。
二、团伙共同犯罪是怎么构成的
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主要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
2000年11月10日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众所周知,交通肇事罪是最典型的过失犯罪,但在这种情形也存在共同犯罪。
以上就是关于团伙作案的同案犯是同时判刑吗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团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是不是一起判刑,要视具体的案情,如果同案犯全部抓捕归案,就是一起判刑的,要是还有人员在逃的,可以先审判在押人员。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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