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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对象是什么,如何处罚

生活中或在电影电视剧中我们常听到“寻衅滋事”这一违法犯罪名称,一般人们对寻衅滋事的理解就是没事找事,故意惹茬儿。其实,很少人真正了解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对象是什么,寻衅滋事罪应当如何处罚等。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对象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

  二、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应当如何处罚

  寻衅滋事罪是指故意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三、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以下是寻衅滋事的认定:

  ()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以上就是本文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对象是什么,如何处罚的解答相信大家对寻衅滋事罪这个罪名有了深入的了解,知道如何区分。对此如果大家还有其它问题,不妨在线给律师留言,我们将以专业的角度为大家解决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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