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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后可以申请减刑或缩短考验期吗

刑法规定,服刑人员被减刑后间隔一年时间,还可以申请办理假释。但是若罪犯被假释的,除非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再减刑,也不得缩短考验期。关于假释后可以申请减刑或缩短考验期吗的问题,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假释后可以申请减刑或缩短考验期吗

  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其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

  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二、限制减刑可以假释吗

  不可以。

  首先,限制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其次,《刑法》明确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因前款情形和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

以上就是本文假释后可以申请减刑或缩短考验期吗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通过阅读上文,我们知道了罪犯被假释之后便不能够再要求减刑和缩短考验期了,除非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节。对此如果大家还有其它问题,不妨在线给律师留言,我们将以专业的角度为大家解决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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