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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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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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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院宣判前都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在恰当的时间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成功的机率就更高。那么,取保候审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你知道吗?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取保候审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般取保候审的最佳时间为批捕前,建议在批捕前及时委托律师办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取保候审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2、根据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与本案无牵连;

  ()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3、还有就是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51);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

  4、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第63);

  5、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65);

  6、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部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规定》第63);

  7、持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规则》第37);

  8、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侯审(《刑事诉讼法》第69)。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规定》第63)

  以上就是关于取保候审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以及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的内容介绍,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从上文可知,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批捕前,建议在被批捕前就要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办理取保候审,这样比较容易获得批准。当然了,前提是当事人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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