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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如何解除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措施有几种,刑事拘留就是其中一种,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拘留的措施。但刑事拘留有期限规定,公安机关不得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那么,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如何解除刑事拘留?为了解答这些问题,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拘留的时间规定有三种。第一种为3日;第二种为3-7日;第三种为30日。

  刑事拘留的时间有三种:

  (一)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二)延长一至四日。即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在原有三日基础上延长一至四日。在司法实践中特殊情况一般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明;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的;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的。

  (三)三十日。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其中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两人以上共同作案。

  二、如何解除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

  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

  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

  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

  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

  2、对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

  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拘留后,经审查如果没有存在犯罪事实的,应将犯罪嫌疑人的释放,如果存在犯罪事实的,应将犯罪嫌疑人移送至检察院起诉。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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